花蓮酒廠最早是在1913年時
「宜蘭振拓株式會社」於花蓮港廳花蓮港街租得土地1520坪
並成立「花蓮港工場」(今花蓮酒廠舊址)
以製造紅酒、米酒為主
1922年7月1日
台灣總督府發布「台灣酒專賣令」
酒類製造販售均由官方經營
由於花蓮港酒工場的條件大多符合專賣局所需
因位處偏遠花東地區
日治時期台灣東西向交通並不便捷
東台灣的酒工場日後可就近供應鄰近地區民生所需用酒
工場位置優越
對外交通的便利性
使產品輸送快速
原料也不虞匱乏
酒廠動力來源所需的燃煤就近由火車站轉運至場區內
「花蓮港工場」十分具有優勢
酒廠收購「花蓮港工場」之後
即開始一連串的建設工程
除了軟、硬體的擴建之外
並於1924年在廠內舖設台車用鐵軌以增加原料
貨物搬運的便利性
專賣局當初成立花蓮港支局時
是菸酒並營
只是煙廠是在吉安鄉
廠內主要業務是煙草栽種技術輔導
收購青煙複燻
做為紙煙原料
一直到1947年菸酒分立
才結束製煙業務
1944年二次大戰末期
盟軍大肆空襲台灣本島
花蓮酒廠雖早有防範
但因駐紮在明義國小的日本兵
轟炸之時在酒廠屋頂以步槍攻擊飛機
暴露行蹤
因此被盟軍當作目標攻擊
所以酒廠仍不免遭受波及
且於此次戰火中
廠房有三分之二遭受嚴重損害
1945年台灣光復後
由陳儀所率領的新政府承襲日治時期專賣舊制
並改組「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成立「台灣省專賣局」
所有制度沿襲日治時期規模
1957年酒廠再度改稱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
1960年後
台灣人民經濟能力大幅提高
酒的供需常處於失衡狀態
原先的廠區已經飽和
污水排放問題日益嚴重
公賣局於1983年開始作遷廠的準備
消息傳出後
陸續有多個鄉鎮有意爭取酒廠的設置
如鳳林鎮、吉安鄉等地
都希望藉由酒廠的設立能帶動地方上的繁榮
1979年台灣省政府通過「台灣省政府公用財產置產變產作業要點」
1980年公賣局依此要點提出「菸酒增產方案」
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啤酒、米酒、高梁酒為目標的新工廠
並報請省主席協調中央各部會以專案方式核准
花蓮酒廠依此計畫
首先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
另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86公頃
在1988年結束舊廠業務將廠房遷至新廠
隨著酒廠遷廠也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
舊花蓮酒廠原址
除配銷所繼續使用外
其餘土地閒置十多年後
目前由文建會規畫為花蓮創意文化園區
昔日釀酒之工廠
轉型為釀製創意文化之芬芳場域
像一些其他縣市一樣
通常在台灣留下的糖廠或酒廠
大部分都會成為古蹟保留與其他空間的改造
使這些古蹟不只能欣賞
更能欣賞在此地的文藝展覽
我覺得對於花蓮這個地方來說
在環境這麼優美與自然的花蓮市裡
加上這文藝氣息
希望能為這市區帶來更加豐富的藝術色彩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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